一鍵取消訂閱電子郵件法(有時稱為「一步取消訂閱規則」)是 CAN-SPAM 的一部分。 CAN-SPAM 取消訂閱規則包括,收件者能夠透過一鍵取消訂閱來實現選擇退出,無論是透過回覆電子郵件或造訪單一網頁。一鍵取消訂閱法是我們聯邦法律的一部分,因此適用於任何及所有郵件清單和郵件清單電子郵件。
CAN-SPAM 是管理美國電子郵件行銷的聯邦法律,因此作為 CAN-SPAM 一部分的電子郵件行銷取消訂閱法適用於美國境內發送電子郵件行銷或其他大量郵件(即一對一)的任何人。電子郵件,而電子郵件選擇退出法的一部分是寄件者必須為其收件人提供點擊選擇退出方法。法律實際上是這樣規定的:
一鍵退訂電子郵件法文本
§ 316.5 禁止向希望選擇退出的接收者收取費用或施加其他要求。
寄件者或代表寄件者行事的任何人均不得要求任何收件人支付任何費用,提供除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和選擇退出首選項之外的任何信息,或採取除發送回復電子郵件訊息或其他任何其他步驟。
(a) 根據 15 USC 7704(a)(3) 的要求,使用傳回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基於網路的機制來提交不再接收來自寄件者的未來商業電子郵件的請求;或者
(b) 根據 15 USC 7704(a)(3)(B) 和 (a)(4) 的要求,滿足此類請求。
(如果您是法律或政 澳大利亞華僑華人 策極客,您可能想在此處閱讀原始資料。)
那麼讓我們把這個分開來。首先,不要被本節標題第一部分的「禁止收費」所分散注意力。當然,您確實不能向某人收取費用以將其從您的郵件列表中刪除,但這不是我們現在討論的內容,而且您也不會這樣做,不是嗎?
我們本次討論要重點關注的部分是
「對希望選擇退出的接收者施加其他要求」。具體來說,CAN-SPAM 聯邦法律要求任何希望從您的郵件清單中刪除的人都可以一步完成此操作。這一步可以是回覆您的電子郵件,但是在當今時代,很少有企業會運行一個電子郵 使用 NVIDIA NIM 語音和翻譯微服務快速為您的應用程式配音 件列表,讓人們可以透過簡單的回覆來選擇退出。
如果我們刪除無關的部分,那麼解析會更容易,這樣我們就不會「寄件者可能要求任何收件者採取…除了發送回應…或訪問單一網路網頁之外的任何其他步驟」。
現在,無論您如何分割它,當訂閱者 名譽互換 點擊取消訂閱連結並遇到登入頁面時,因為他們必須登入自己的帳戶才能取消訂閱,這違反了「造訪單一網路網站」的規定。「以便選擇退出」法律要求(因此被稱為「一鍵取消訂閱法」)。
法律對此非常非常明確(令人驚訝的是,考慮到法律經常不明確)。然而,許多——太多了——公司違反了我們聯邦電子郵件行銷法的這一部分,儘管這是最容易遵守的要求之一。